建立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的计划,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为了促进美国的长期财政健康和国际领导地位,特此命令:
第 1 节 政策和目的。美国的政策是最大限度地管理我们的国家财富,以造福美国公民。为此,联邦政府设立主权财富基金以促进财政可持续性、减轻美国家庭和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子孙后代建立经济保障并促进美国在国际上的经济和战略领导地位,符合美国人民的利益。
第 2 节 主权财富基金。 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应与总统经济政策助理密切协调,制定一项符合本命令第 1 节的主权财富基金设立计划。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应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90 天内共同向总统提交该计划。该计划应包括对融资机制、投资策略、基金结构和治理模式的建议。该计划还应包括对设立和管理此类基金的法律考虑因素的评估,包括任何立法需要。
第 3 节 一般规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有关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的职能。
(b) 本命令的实施应符合适用法律并以拨款情况为准。
(c) 本命令无意、也不会创设任何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任何一方均可根据法律或公平原则对美国、其各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
白宫,
2025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