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日期
你可以办理预约由下一个工作天起24个工作天*内的日期。预约会否被接纳须视乎每间办事处的预约余额而定。你只能于24个工作天*内登记一个预约。
如你以就业(外籍家庭佣工或输入劳工除外)、学生、居留或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你可选择现行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的预约日期。
如属输入劳工或申请受雇于新雇主(转换雇主)的外籍家庭佣工,你一般可选择现行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的预约日期,但如你于逗留期限届满前已终止合约,你选择的预约日期必须在现行合约终止前四星期内,或在合约终止后两星期内,惟预约日期不得超越现行的逗留期限。
如你是申请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外籍家庭佣工,你一般可选择现行逗留期限届满前八星期内的预约日期。
集体预约
除外籍家庭佣工及输入劳工外,你每次最多可同时为四位申请人预约办理最多共四个申请。四名申请人必须为根据相同安排/计划来港的人士,或是来港就业/就读/居留人士及其受养人。所有申请人必须于同一时段前往所选的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预约提示
当你完成预约及选用预约提示服务,预约电邮提示将于预约日期前两天发送到你提供的电邮地址。在选择此提示后,你可于预约日期至少3天前更改你的电邮地址或取消提示。
更改或取消预约
预约被接纳后,你可于预约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预约。若你更改预约,你最快可预约下一个工作天的时间。由于预约配额有限,若你未能依时于预约时间到指定的办事处办理申请,请于预约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该预约。
* 24个工作天的计算方法如下:
原文链接: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nonpermanent/bookextensionstay.htm